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5号,点击蓝字查阅相关内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7年全省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要点》。
1. 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
制定“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培育标准,三级联动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以及分解培育入库目标任务;
完善“隐形冠军”企业认定标准,开展第二批“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作;
制定2017年度全省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省级有关部门“专精特新”工作任务和举措。
2. 培育创新型小微企业
实施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着力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新认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6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
扎实推进“双创”政策落实,加快培育创新型小微企业。加快推进杭州未来科技城和阿里巴巴两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启动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创建。
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4000家,确保全年新增工业“小升规”企业2000家;向省科技厅推荐科技型“小升规”企业及“创新型示范企业”,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共同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将科技厅认定的规模较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纳入“小升规”培育库。强化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力度,组织开展软件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成果发布和对外交流展示,积极推进信息经济领域的新技术、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开展校企协同育人,引导、持续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支持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设备等要素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
出台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培育一批创新型和成长型外贸小微企业,提高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比重,提升我省外贸小微企业国际竞争力,实现“内兼外”“无转有”“小升规”。
培育小微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加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小微企业的行政指导和创牌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商标及时开展驰名商标申报保护。
3. 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
做好小微企业园区的摸底、备案、统计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园区台账制度,提升小微企业园区公共服务能力,分解和落实小微企业园区建设任务,争取2017年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园120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总结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典型经验,对各类建设、管理、运营模式进行总结推广。
指导各地国土资源部门有效整合年度新增计划指标、增减挂钩指标、低丘缓坡试点专项指标等,统筹安排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用地。鼓励企业将闲置旧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等改造为创业基地,支持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和“三改一拆”拆改土地建设标准厂房和小微企业园区。
积极鼓励我省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小微企业开展工程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
4.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制定省级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管理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微企业服务日”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精准对接服务专场。评选2017年度服务中小企业十佳机构,开展省级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动态调整。组织开展2017“浙江好项目”·中小微企业双创大赛,建立“双创”项目库,在全省组织30场以上海选赛,征集创新创业项目600个以上。
在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按因素法安排一定额度资金,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培育等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小微企业服务券。组织各地政府产业基金及参股子基金积极对接“浙江好项目•2017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选拨出的好项目,支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
5.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充分发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创投机构和民间资本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探索企业技术难题“张榜招贤”“研发众包”“精准对接”,构建全国性技术难题招标系统。举办好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力争全省科技成果拍卖300项,成交额达5亿元以上。
开展“十行百场”新产品(新技术)推介对接活动,重点围绕高危险、高污染、高排放、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的行业,优先推介一批自主化程度高、市场化条件成熟的新产品(新技术),搭建企业与市场的对接平台,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深化“浙江制造精品”培育与市场推广,打破创新产品和市场之间的制度与非制度性壁垒。

6.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落实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18个县(市、区)每年安排300万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积极发掘中小企业“机器换人”智能化改造的典型,并列入全省百场“机器换人”智能化改造现场会进行示范推广,在中小企业中形成由点到面的裂变效应;积极推进一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制定出台并全面落实《关于建立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快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
聚焦“10+1”等传统产业,加快引进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加快运用工业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技术、新业态、支持中小微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发展。
指导各地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加快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将盘活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各类园区的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退二优二”和“退二进三”,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塑造一批具有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技艺高超、勇于奉献的建筑业“浙江工匠”。
7. 提高产品质量标准
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品牌培育。健全“省政府质量奖,浙江制造、浙江名牌、著名商标、出口名牌”三级品牌梯度培育体系。培育“浙江制造”企业3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列入重点。 强化质量基础建设。对800家中小微企业实施先进管理方法培训,推进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10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快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培育建设,推动千家企业导入国际测量管理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8. 加强商标品牌培育
培育中小微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加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中小微企业的行政指导和创牌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商标及时开展驰名商标申报保护;强化中小微品牌的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全省400余家品牌指导站建设,及时发挥在中小微品牌指导服务上的积极作用;鼓励用活中小微企业无形资产;加强对有品牌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
9 . 提升技工队伍素质
出台我省海外工程师相关政策,支持“专精特新”培育企业聘请海外工程师、产业工匠;建立和完善由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等平台共同组成、共同参与,竞争与合作共存的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建设全域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共同打造义乌市全域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大学生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2017年,培养选树“浙江工匠”100名;开展技能比武练兵,将结合浙江特点精选参赛职业(工种)项目,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企业多级联动的大赛格局,带动全省广大职工开展技能大竞赛、大练兵、大培训活动。
10. 加强专业化协作配套
提升汽配产业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搭建军民融合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平台;举办第四届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大会,推动中小企业与军工央企的对接及协作配套;支持联盟内企业相互间开展协作配套及与军工央企对接协作。
着力发挥大型民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民营龙头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研发设备或大型技术设施。积极引导和推动组建民营龙头企业带中小微企业的产业技术联盟。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为中小微企业攻克共性技术难题提供服务。

11. 提升基础管理能力
完善“结对指导—专项诊断—综合评价”的培育机制,提升中小微企业基础管理能力,2017年培育省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100家。联合省委组织部共同举办第十三期成长型中小企业高级研修班,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第六期中小企业领军人才班。
加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小微企业的行政指导和创牌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商标及时开展驰名商标申报保护。强化服务平台建设,从巩固基础保障、规范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和推进工作绩效上下功夫。
积极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探索建立优秀工匠奖掖制度,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夯实质量品牌建设人才基础。
12. 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加快推动“企业上云”,全省新增上云企业10万家,重点支持广大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使用云应用软件,开展基于云的移动化或互联网化应用。抓好26个“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6个试点区、160家两化融合综合示范试点企业建设;全省2000家重点工业企业制造执行系统普及率达到50%,机器联网率达到35%,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普及率达到60%,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0%;重点在服装、家电、家具等消费品行业和汽车、机床、叉车、船舶、电梯等装备制造行业培育100个个性化定制和一批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示范试点企业。
深入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建立实施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推进“互联网+”技术标准和法制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支持企业加强对核心控制芯片、数据存储和传输安全关键技术的攻关。
围绕“互联网+”国家战略实施,重点在工业物联网等领域,产学研协同实施一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智能一代”技术推广示范应用公开招标项目,为中小微企业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13. 推动市场拓展
启动“万企业贸易成长行动计划”, 研究制定出我厅外贸小微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综合各部门资源,在开展主题培训、国际市场开拓、出口信用保险、优先退税、大数据服务、法律服务、跨境电商培育、国际交流服务、外贸公共服务、金融服务、财政保障等十几个方面鼓励、支持和引导我省外贸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扩大“浙江好产品”合作范围,推进与“京东商城”等大型电商平台的合作。组织优秀中小企业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展示“名优特新”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组织我省成长型、外向型中小企业高管人员赴日本开展精细化管理培训和对接洽谈,拓展日本市场。
支持完善中小微企业市场拓展环境,进一步加快“政采云”推广应用。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鼓励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试点等政策,研究落实浙江制造精品政府采购等政策。
14. 加强融资对接
做好中小微企业资金保障,拓宽金融创新产品覆盖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带动中小企业发展。稳步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加强政策支持和风险化解,营造良好的小微金融服务环境。
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牵头推进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融资担保工作优先服务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加强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
强化政策引导和定向扶持,力争2017年年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企业贷款平均增速;举办民间投资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力争2017年年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实现平稳增长。扩大小微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规模和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开展合作,为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引导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新经济业态的研究,稳妥支持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小型微型企业;完善小微信贷机制,保障小微企业信贷资金供给;推进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15. 完善企业信用体系
依托“浙江信用”平台,加大“信用浙江”查询客户端推广力度,实现全省覆盖,方便各地各部门查询应用;推动失信黑名单建设提质扩面,计划2017年新增10个重点领域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小微企业在重点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配合做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优先列入企业信用评级服务对象。
加强多部门合作,多渠道加大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整合力度,探索建立“数据库+网络”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力争2017年年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实现平稳增长。
推动银行深入挖掘税务信息价值,将税务信息更有效地应用于信用评价体系,从而更科学地确定信贷额度和利率,持续提升风控水平和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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