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信用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准,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2013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通知》第三款明确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质审核、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2014年10月31日,民政部联合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7部门出台《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要求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完善不完善,信用等级优良不优良,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
为切实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培树会员企业诚信守信的良好风尚,并借助覆盖全国、标准统一的“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展示和提升企业信用形象,帮助会员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经CIO理事会研究决定,倡议会员单位应积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请各会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
近期,请会员单位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三个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公章,到合肥市政务区中小企业服务大厅20号“企业征信”窗口,办理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工作。会员单位年审核费用:注册资金≤500万元费用800元,注册资金>500万元费用1800元。
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合肥服务中心电话:0551-63711315。
特此倡议!
合肥市首席官信息协会
201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