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7年工作要点》,在继续推进76项改革任务、16项国家授权事项、12项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基础上,明确今年21项重点工作要点。
聚焦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聚焦高校院所、企业创新、人才发展、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创新改革,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加快落实已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各项政策,推进修订《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实施《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高于70%。
探索技术类无形国有资产分类管理。选择安徽大学进行试点,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在实施转化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和完成人之间的收益比例。
推动列入全创改试点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市场化管理的运行机制,打造成集技术转让、资本运营、企业孵化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端创新平台。
加快推进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兵器工业等集团公司驻皖科研事业单位整合创新资源,开展军工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推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八研究所等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更具活力的企业管理制度。推进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创新管理机制和员工激励机制。
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公开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目录,落实科研人员“松绑+激励”政策,扩大省属高校院所财务管理自主权。
在安徽大学开展试点,探索高校以智力和设备资源入股,实行一校两制方式与企业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实体性创新平台。探索企业或企业家在高校院所冠名建设创新平台。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发挥创新平台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统筹相关部门共同围绕“三重一创”布局研发平台建设,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
加大先进技术吸纳力度,对在皖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皖进行转化和产业化的给予补助。
依托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产学研联合、上下游联通、跨界融合的开放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申报,或者企业单独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依托、产业化为目标、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争取纳入试点省份。
抓好涉企工程建设项目、商业银行及抵押贷款环节涉企收费清单落实工作,编制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强化涉企收费监管,为企业创新减负。
在省属本科高校加快落实编制周转池制度,为高校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政策,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设立专门的人才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持续跟进国家投贷联动试点政策及工作动向,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将安徽省纳入投贷联动试点范围,支持徽商银行等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积极申请投贷联动试点资格。
落实政府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营、估值、退出等改革举措,通过政府出资部分适当让利等方式,提高投资风险容忍度。深入推进省高新投国有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创新管理试点。
推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与工商部门加强对接,为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质押登记提供便利。
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加强创新供给
加快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增加科技供给,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新兴产业”全链条创新体系。
争创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积极争取国家批复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
争取核聚变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落户合肥,推动合肥先进光源和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装置开展预研。
全面落实与中国科学院签署的《全面创新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等建设。
加快推进联合微电子、离子医学、天地一体化网络等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省属高校参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相关创新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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